(原文来自:东莞时间网)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东莞市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将参照今年广东省的标准执行,即2019年东莞市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工资增长上线(警戒线)为11%。通知建议,企业在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时,应当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
指导线可作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参考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工资指导线,并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指导和服务。工资指导线是政府对企业的工资分配进行规范与调控,使企业工资增长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企业年度货币工资水平增长幅度的标准线。
根据规定,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东莞市的不同所有制性质和不同隶属关系的城镇各类企业,既包括辖区内的国有、城镇集体等公有制企业,也包括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外商投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和私营企业以及有雇工关系的个体工商户等。
指导线对不同企业实行不同调控办法
工资指导线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实行不同的调控办法:工资增长基准线适用于生产正常发展、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这类企业可根据本企业职工工资与人工成本水平及企业的经济效益,结合工会和职工代表意见,按工资指导线基准线的要求,妥善安排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工资增长上线(警戒线)适用于经济效益有较快增长的企业。工资增长上线是政府允许企业工资增长的最高限额,对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职工工资水平偏低的企业,可以适当提高工资增长幅度,但一般不要超过警戒线,从而避免加大企业人工成本,影响企业的发展后劲和竞争力。
通知还建议,企业要充分利用工资的激励作用,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将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 企业的工资分配有机结合起来,合理确定各岗位的工资水平,理顺内部分配关系,完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充分体现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建立健全职工工资科学合理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